李代沫
  央廣網北京4月16日消息(記者孫瑩)今天,北京朝陽檢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,對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。
  檢察機關在審查批准逮捕階段查實,李代沫在暫住地多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,承辦案件檢察官王琳:
  王琳:犯罪嫌疑人李代沫自2014年3月初至案發,在其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里屯的暫住地多次容留盧某某、鄭某某、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類毒品。犯罪嫌疑人李代沫明知他人在其有控制權的場所內吸食毒品,併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,實施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為,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。
  李代沫曾為娛樂節目《中國好聲音》的選手,在接受檢察機關提訊時,他對自己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表示悔過。
  李代沫:現在知道,自己吸食毒品,還有犯下了一些不太能讓父母和公眾原諒的錯誤,我覺得自己挺後悔的,而且這段時間在看守所,自己想了很多,我覺得應該配合政府工作,把問題交代清楚,通過自己的表現為自己爭取個機會,我認識到錯誤了,我也要改正錯誤。
 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,容留他人吸食、註射毒品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並處罰金。  (原標題:李代沫被依法批捕 自稱感到後悔、要改正錯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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